●六月三日,经研究,决定成立宁德市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 辉(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傅 林(市政府办公室科技副主任)
刘振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吴允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林浩云(市监察局局长)
刘春融(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志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荣春(市规划局局长)
阮永光(市农业局局长)
何邦恒(市林业局局长)
郭 专(市水利局局长)
刘信华(市公务员局局长)
陈 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章允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兰旋飞(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吴元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叶建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叶建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正明(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郭文胜(蕉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林小楠(福安市政府市长)
程树平(福鼎市政府市长)
王 斌(霞浦县政府县长)
谢再春(古田县政府县长)
吴毅荣(屏南县政府县长)
雷维善(周宁县政府县长)
黄国璋(寿宁县政府县长)
冯 静(柘荣县政府县长)
陈旺玉(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刘振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大恩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卫片执法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
(宁政文〔2013〕176号)
●六月二十五日,经研究决定:
周水生任宁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宁德市东湖塘华侨农场场长职务;
吴建助任闽东赛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作丛任宁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颜谋元任宁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调研员;
雷祖铃任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调研员。
(宁政文〔2013〕190号)
●六月六日,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助保贷”业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缪绍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登健 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
雷立雄 市政府办副主任
黄祥凑 建行宁德分行行长
成 员:林 平 市经贸委副主任
李提帐 市财政局副局长
宗晓明 市工商局局长
陈 锋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张孝兴 建行宁德分行副行长
李立琴 市工商联副主席
薛细康 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郑云锡 市茶业局局长
陆长彪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阮桂琴 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陈才明 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工商联,由市工商联副主席李立琴兼任办公室主任,建行宁德分行副行长张孝兴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宁政办〔2013〕136号)
●六月九日,经研究,决定成立宁德市“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缪绍炜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雷立雄 市政府办副主任
陈景明 市安监局局长
周志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林德茂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 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林 平 市经贸委副主任
叶建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辉良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陆长彪 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姚剩勇 市质监局副局长
柯照群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刘俊雄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雷成忠 市水利局副局长
林 强 市工商局副局长
曾建智 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谢宗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丁伟武 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郑继明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
袁铁雷 市农机局局长
江振团 市公路局局长
何如坚 市公安交警支队政委
姜宏梁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黄 毅 宁德高速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景明兼任,陈公明(市安监局纪检组长)、王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任办公室副主任。
(宁政办〔2013〕140号)
●六月二十六日,经研究,决定成立宁德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 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雷树荣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孝卫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陈光鸿 市民政局副局长、调研员
陈 健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景旻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陈端浦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提帐 市财政局副局长
叶建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丽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丽云 市卫生局副局长
林 强 市工商局副局长
林金俤 市地税局副局长
郑寿明 市人行副行长
倪志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蔡 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池祥庆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制订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陈光鸿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市民政局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宁政办〔2013〕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