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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中共宁德市委讲师团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22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团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宁德市委讲师团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重大宣讲活动,及时把中央、省委、市委的精神全面准确地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中去;

  (二)为党委中心组提供学习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下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考核;

  (三)对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进行经常性形势政策教育,推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的广泛普及;

  (四)推进干部在职业余学习,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参与实施干部在职教育规划,抓好干部在职业余学习的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各单位干部业余学习的督促、检查和考核,使之规范管理、明确要求、完善机制,形成促进干部在职业余学习的良好机制;

  (五)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筛选调研课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组织申报省邓小平理论研究基地课题,承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重大课题的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六)对业余讲师团、理论联系点等进行业务指导;

  (七)对县(市、区)开展重大宣讲活动,组织理论骨干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宁德市委讲师团包括4个科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宁德市委

讲师团

  财政拨款

  17

  1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中共宁德市委讲师团主要任务是:

  (一)继续抓好理论宣传教育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理论研究;

  (三)继续做好理论进基层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工作和队伍自身建设。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理论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届四次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宣讲辅导工作。二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两会”精神等宣传教育。三是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党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骨干培训班及宣讲工作。

  (二)理论研究工作。一是认真完成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8年课题及省市有关课题,推出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二是开展个性化专题研究,围绕2018年省市中心工作和我市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每人结合自己研究方向与特长完成一项科研成果。三是继续办好《理论信息与动态》,增强书面宣讲的吸引力和舆论引导力。

  (三)理论进基层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业余讲师团和理论进基层联系点的业务指导、理论骨干培训及提供学习参考资料,提升基层理论服务水平。二是做好业余讲师团、理论进基层联系点典型经验总结挖掘工作,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大力推动理论武装进基层。三是结合精准扶贫、挂钩帮扶活动,做好“送理论”与“送温暖”活动。

  (四)推进理论宣讲轻骑兵常态化工作。一是继续完善理论宣讲轻骑兵之家建设。健全档案资料,加强学习交流,组织培训宣讲,增强情感联络,使理论宣讲轻骑兵之家真正成为“充电站”、“骑兵营”,成为宣讲员温馨的家。二是加强管理。成立“理论宣讲轻骑兵之家”家委会,实行“三部三员”(三部:组织部、宣传部、后勤部,三员:管理员、联络员、宣讲员)管理机制,做到全团动员,职责明确,分工不分家,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工作督促。以开展理论宣讲轻骑兵宣讲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内容为契机,加强工作推动落实,对工作积极主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确保宣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及时收集舆论反响,编辑快讯。做好理论宣讲轻骑兵典型做法和经验总结推广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宁德市委讲师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中共宁德市委讲师团收入预算为180.08万元,比上年增加8.3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在职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0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0.08万元,比上年增加8.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7万元,公用支出23.97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0.08万元,比上年增加8.3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支出128.1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性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承担市委、市政府重大课题及调研经费、党的理论巡回宣讲专项经费、六中全会、骨干培训、调研费等专项业务支出。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相关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22万元。主要用于我团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补助。

  (七)住房公积金支出10.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团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0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3.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6.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联络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3.0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06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4%,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中共宁德市委讲师团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7万元,比2017年增加7.4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交通补贴经费指标开支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共宁德市委讲师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中共宁德市委讲师团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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