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领取了征地款,想不到现在每个月还有工资!”7月19日,在福鼎市区一家大排档洗碗的山前街道兰田村村民张雪珍对笔者说。在兰田村,像张雪珍这样的“被征地农民”共有308人,这些村民年满60周岁以后可以像张雪珍一样,每月领到180元的被征地保障金,再加上115元的“新农合”,每人每月可以领到295元的“退休金”。
张雪珍今年65岁,作为“失地”农民,家里的“劳动力”被安排在就近的企业上班,而她自己在市区也找了一份洗碗的活儿,每个月工资2600元,加上家里人在企业上班工资,全家每个月有近万元的收入。而在这些收入之外,每个月还能领到被征地保障金,这又为张雪珍多了一份生活保障。
“这两三百元钱虽然不多,但是吃饭不成问题,更何况我们还可以到就近的企业上班,生活很不错。”今年满60岁,刚领到被征地保障金的农民蔡子如是说。
近年来,福鼎市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范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等进行了确认,使被征地农民没有后顾之忧。2017年该市将被征地保障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
据了解,截至今年上半年,该市共涉及被征地农民人数37392人,60周岁以上保障对象12263人,分发被征地保障金8980万元。该市有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解决他们老有所养问题。(曾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