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三十日,经研究决定:
免去陈光鸿的宁德市民政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郭荣的宁德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宁政文〔2017〕243号)
●十一月十二日,经研究决定:
免去叶修的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请按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宁政文〔2017〕247号)
●十一月十二日,经研究决定:
刘鸣驹任宁德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殷延智任宁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调研员;
卢刚任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丁伟武任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吴明亮任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孙健团任宁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试用期一年);
卓向晖任宁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正处级)。
(宁政文〔2017〕248号)
●十一月二十三日,经研究决定:
施明钢任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挂职时间六个月,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陈星平任宁德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免去董宇的宁德市公安局调研员职务。
(宁政文〔2017〕2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