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以下简称“三资”),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2018年4月28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下发了《屏南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屏南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共六章三十二条,对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了系统的、全面的规定。为了便于大家能够更好地学习掌握、贯彻实施《屏南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就《屏南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作个全面解读,就有关问题作个说明,供大家参考。
一、《屏南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五个不变”原则。即村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债权债务主体、基本核算单位不变。
二是坚持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集体“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形成书面决策意见,报乡镇审核批准。
三是实行宣誓承诺制。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上任时,要签署廉洁承诺书,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对自己任职期间的廉洁自律作出宣誓承诺。
二、《屏南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机构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责
成立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落实乡镇责任。
成立乡镇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专职代理会计。
县、乡经管干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村集体财务的日常监管和审计工作。
健全村报帐员管理体制。村级报账员由村出纳兼任,村出纳人选需经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乡镇经管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任免、调换。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的报账员。
三、《屏南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从计划、银行账户、现金、收入、支出、借贷、投资、误工补贴、接待、财务档案、工程项目、财务公开等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1、在账户管理上。各村集体只保留一个基本银行账户,实行“双印鉴”制度,即支票取现、转账要求同时加盖村委会公章、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公章,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私章。
2、在现金管理上。村集体现金由村报账员保管,其他人一律不得插手现金管理。村报账员每月或每季必须在乡镇经管站监督下进行一次现金盘点,与银行核对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现金库存不得超过5000元,严禁公款私存,;严禁挪用公款、私自出借村集体资金和白条抵库行为。
3、在误工补贴管理上。明确发放误工补贴,要在年初由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各自财力情况确定补贴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100元,每人每年领取补贴累计不超过120天。
4、在村级接待管理上。严格执行“零接待”,严格执行《屏南县村级组织“零接待”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屏委办〔2013〕136号)的规定,村级行政性公务一律实行“零接待”。
5、村级财务档案。各村必须建立村级年度财务档案。村级年度财务档案由村文书负责管理,在次年一月将上年度的财务档案统一整理、归档保管,不得随意损毁,并复印一份报乡镇经管机构备案。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每年要打印一套会计账给村集体存档。村年度财务档案包括:涉及村集体经济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的会议记录、年度会计账、经济合同、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各类工程建设标书、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
6、村级财务公开。严格接受群众监督。村委会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债权债务、收入支出、固定资产增减情况,要月或每季度公开一次,保证及时、详细公开村集体财务活动情况,
四、《屏南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就村级财务审计与监督及问责追责的要求
建立纪检、组织、农业、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村集体及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每年抽取30%的村开展村集体财务年度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既要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审中核查工作,避免“就账审账”的简化做法,提高村集体财务年度审计质量;又要在做好村集体财务预决算、日常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年度收益分配等年度审计的基础上,结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集体土地征用、化解村级债权债务、信访突出问题等开展专项审计。对审计中查出被侵占、挪用的集体资金和资产,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还,涉及村干部违法乱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五、《屏南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自2018年4月28日起开始执行。
《屏南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制订有利于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核算,构建完善的村级财务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