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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关于做好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落实工作的通知》(宁审改办〔2017〕32号)要求,我委对2013年以来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建立相应的监管责任清单,现将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宁德市卫计委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